国务院印发应急体系建设“十三五”规划
2017年7月19日,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“十三五”规划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表示,《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“十三五”规划》已经国务院同意,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。根据《规划》,到2020年,我国将建成与有效应对公共安全风险挑战相匹配、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、覆盖应急管理全过程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。应急通信是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,《规划》也对应急通信做出了具体要求。如下:
1、基于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,构建公用应急卫星通信系统;加强各部门卫星应急专网的统筹规划,统筹使用应急体系所需卫星资源,提升卫星应急通信服务保障能力与集约化水平。
2、加强公众通信网络多路由、多节点和关键基础设施的容灾备份体系建设,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、重要城市及核设施周边区域建设一定数量的塔架坚固抗毁、供电双备份、光缆卫星双路由的超级基站,提升公众通信网络防灾抗毁能力。
3、完善国家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装备配置,支持基层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应急机构配备小型便携应急通信终端。
4、制定不同类别通信系统的现场应急通信互联互通标准,研发基于4G/5G的应急通信手段,加快城市基于1.4G频段的宽带数字集群专网系统建设,加强无线电频率管理,满足应急状态下海量数据、高宽带视频传输和无线应急通信等业务需要。